销售环保油可能涉嫌的罪名是 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此外,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销售经营“环保油”,属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具体的刑罚根据非法经营数额的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环保油的行为还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如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等,可能还会构成其他罪名,如危险作业罪等。
因此,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在从事环保油销售前,务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必要的经营许可,以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