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通常归以下部门管理:
房屋管理部门:
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包括租金问题、物业问题、房屋质量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
如果涉及租金、押金等款项的侵权问题,或租赁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可向该部门投诉。
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负责全国或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经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公安机关:
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
人民法院: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解决,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房东相关问题时,建议首先尝试与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上述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