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试用期计算方式如下:
试用期的起始时间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的结束时间:
试用期的结束时间是自入职日期开始计算一年后的同一天。
试用期的长度:
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考核
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考核由所在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招录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次,并及时反馈新录用公务员。
试用期顺延
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若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以上信息表明,公务员的试用期是从正式入职日开始,为期一年。期间会进行多次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试用期满考核。如果因故未能按时完成考核,可以顺延试用期,但顺延期满后仍需完成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