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身份证明
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
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迁移事由证明
根据迁移事由的不同,可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录用证明、学校录取证明等。
户口迁移证件
《户口迁移证》。
计划生育审查证明 (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居住证明、单位同意迁出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等。
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登记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