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拥有 执法权,其具体执法范围包括: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环境保护管理: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
工商管理:
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
交通管理:
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等。
水务管理:
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
食品药品监管:
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
城管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权维护城市秩序和公共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