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拘留员工的天数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具体拘留期限如下:
一般情况: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如果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环保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情节较重情况:
如果违法行为情节较重,拘留期限可延长至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合并执行:
若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并需合并执行处罚,则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日。
刑事拘留:
对于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将面临刑事拘留,其期限一般为14日以内,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情节严重),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日。
综上所述,环保拘留员工的天数通常在 5日以上10日以下,若情节较重则可达 10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时最长不超过20日。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刑事拘留期限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为14日以内,严重情况可达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