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主要属于 非法人组织的性质。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根据共同协议而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人组织。合伙具有以下性质:
基于合伙合同:
合伙的存在和运作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合同,没有合伙合同就没有合伙组织。
团体属性:
合伙一经成立,就具有团体属性,这意味着合伙组织能够以整体名义对外发生法律关系,而不仅仅是合伙人个人行为的简单相加。
非法人组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的一种,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组织性和契约性:
合伙既具有组织性,也具有契约性。它通常是以组织体形态存在,同时合伙协议是合伙关系的基础。
民事主体资格:
尽管合伙在理论上存在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的争议,但普遍认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合伙组织应具有民事主体资格,能够以合伙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综上所述,合伙是一种具有团体性质和契约性的非法人组织,在民事和商事领域都有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