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转移的办理时间主要取决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审核速度以及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办理效率。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整个转移流程最多需要 45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如果选择全程网上办理,并且符合转入条件,从受理之日开始2个工作日发送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业务办理时长累计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建议:
尽量提前规划好社保转移的时间,确保在需要办理转移时,所有材料和信息都已经准备齐全。
如果选择网上办理,可以实时跟踪办理进度,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