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端午节、中高考临近,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保护广大消费者、考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寿光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自主定价领域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合理合法履行自主定价权,自主制定价格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随意涨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在经营粮油、蔬菜、肉类、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时,要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保供稳价各项措施,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
三、宾馆、酒店等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做到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四、各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公司、车站等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各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清楚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等内容。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寿光市各经营者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寿光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各经营主体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经营者主体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及时拨打热线电话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寿光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