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韶关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创新设立“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以下简称“安静生产期”),每月给企业一个超过20天的“无扰期”,让它们专心搞生产、谋发展,为全市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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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非必要的现场检查
“各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统筹本园区内工业企业行政检查安排,收集确认辖区工业企业‘安静生产期’时间。”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要求,在“安静生产期”,除特殊情形外,各级行政检查主体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各级行政检查主体对园区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除特殊情形外,应提前2天填写《韶关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表》,并告知企业所在辖区的工信部门、园区管委会,由所在辖区工信部门、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尽可能减少单个企业因多次行政检查影响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健全联合检查机制
“能合并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韶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介绍。
按照“应联尽联、能联尽联”的原则,大力推进跨区域部门联合执法,对园区企业实施联合检查,并促进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监管效能和营商环境双提升。

翁源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执法人员到翁源经济开发区某企业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
积极推行柔性执法
执法检查以教育引导为主,积极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行政违法风险。
各级行政检查主体结合实际制定执法免处罚清单,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或在执法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的可依法不予处罚;对于执法发现需要行政处罚的问题,执法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并及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减少企业因信用受损或未及时修复造成的影响。
快速响应企业投诉
在“安静生产期”内,行政执法部门无合理理由随意进行行政检查,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企业可通过韶关市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市“12345”投诉平台、微信小程序“韶关市‘接诉即办’作风监督平台”进行反馈,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类处置。
在15家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置联络员收集企业对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建议,搭建政企双向沟通平台,快速响应企业反映执法方面的问题,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接下来,韶关市将以设立“安静生产期”为切入点,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让企业能够在稳定的环境中安心发展,全力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韶关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东司法行政、韶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