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补偿是 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方式。其中,“N”表示员工在企业的连续工作年数,即工龄,而“+1”则是额外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N:
指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时长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也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在补偿员工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N)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这个额外的“1”个月工资实际上是代通知金,用于弥补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能给员工带来的损失。
这种补偿方式在企业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裁员、终止劳动合同时常被使用,目的是给予员工一段经济缓冲期,便于其重新找到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N+1”补偿中的“+1”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经济补偿,而是代通知金,其作用体现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以方便被“离职”的劳动者寻求就业岗位的新选择。
此外,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以经济补偿的两倍标准(即“2N”)向劳动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