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后,应当在 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如果需要提出反诉,可以在答辩状里写清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建议您及时签收法院发来的各种文书,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判的日程安排,了解谁起诉、诉讼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内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您需要提出反诉,可以在答辩状中写明。同时,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并且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去参加法院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