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申诉书
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申诉理由,简明扼要地指出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自然人申诉需亲笔签名,法人或组织申诉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印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
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新证据。
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代理权限。
请注意,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计算时间从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