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经济补偿金(N)的计算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 月工资 × N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N的计算:N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工作不满6个月的N=0.5,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或满一年的N=1,满两年N=2,以此类推。
高收入者的补偿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赔偿金(2N)的计算
计算公式:经济赔偿金 = 月工资 × 2N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
代通知金(+1)的计算
计算公式:代通知金 = 1个月工资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下辞退劳动者,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工资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工作年限的计算:包括试用期。
法律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以上是劳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