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客运车超员的处罚如下: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因此,客运车超员的具体扣分情况如下:
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扣12分。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扣6分。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其他载客汽车:扣3分。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不超员载客,以保障行车安全。
客运企业应加强车辆管理,防止超员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