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的护士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
如果遇到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护理假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综上所述, 贵州省的护士产假为15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女方增加的60天产假,以及难产和多胞胎等情况下的额外产假。此外,男方还享有15天的护理假。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