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生儿报户口的流程如下:
办理时间 :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所需材料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计划生育证明: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携带。
办理流程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先到医院指定的办理窗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后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提交材料: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材料。
审核与办理:民警审核通过后,宝宝的户口页将打印出来,并放入家里的户口簿中。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父母一方是集体户口,可能还需要带上集体户口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婴儿父母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建议尽早办理户口登记,以免后续手续繁琐。在办理过程中,保持材料齐全且准确无误,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