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事打架的判刑结果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微情节: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可能会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如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等。
一般情节:造成人员轻伤的寻衅滋事行为,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严重情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节:如果寻衅滋事行为导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或者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等,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手段、犯罪动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者的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刑罚。
因此,滋事打架的判刑会根据行为人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及后续行为等因素,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建议涉案人员尽快联系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