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嫖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涉及其他违法行为
如果嫖娼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且行为人明知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依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强迫卖淫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综上所述,拉嫖的判罚根据具体情节轻重,从拘留、罚款到有期徒刑不等,涉及组织、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时,刑罚更为严重。建议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