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害罪是指 故意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陷害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
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若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从重处罚。
客体:
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
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告发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
主观方面:
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动机不影响定罪。
情节严重:
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造成严重后果: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定情况:
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以及诬告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没有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仍然构成诬告陷害罪。
综上所述,陷害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