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探亲假的天数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配偶探亲假
已婚军人探配偶的,每年35天。
未婚、离异、丧偶军人探配偶的,每年25天。
父母探亲假
已婚军人探父母的,每年15天。
未婚、离异、丧偶军人探父母的,每年25天。
对于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同时探望配偶和父母
已婚军人同时探配偶和父母的,且配偶与父母在同一地生活的,每年35天。
已婚军人同时探配偶和父母的,且配偶与父母不在同一地生活的,每年40天。
其他情况
军官和军士与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等被探望人不在同一地生活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具体假期为45天。
士官探亲假的时间根据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下士每年可享受两次探亲假,每次约20天;中士每年两次,每次约30天;上士每年两次,每次约40天;高级士官的假期则根据具体服役情况而定。
特殊探亲假
如隆重婚礼、重病探视、亲人身故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不超过15天。
建议
提前规划:探亲假需要提前向上级申请,并且需要在部队的空闲时间内进行,因此建议提前规划好时间,确保能够顺利休假。
了解具体政策:不同级别和服役地区的军人,探亲假的具体天数和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