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本身不需要支付费用。开庭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而诉讼费用通常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出庭费等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在立案时交纳,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的类型和涉及的金额。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非财产案件: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其他类型案件:如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如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请注意,这些费用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