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情况下,选择各自生活、不再共同居住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无论夫妻因何种原因分居,只要双方不再共同居住,即构成两地分居。
具体而言,两地分居的时间计算并不受具体时长限制,只要夫妻各自生活、不再共同居住,就可以认定为两地分居。然而,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将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例如,如果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再次同居,然后再次分居,那么分居的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分居的次日起重新计算。
综上所述, 只要夫妻各自生活、不再共同居住,就可以认定为两地分居,而不论时间长短。在离婚诉讼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