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时工龄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连续计算法:
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变更(如合并、分立等)而转岗时,其在前单位的工龄应与新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新单位对劳动者在前单位的工龄负有责任。
合并计算法:
如果劳动者的工作经历中有非因本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间断,间断时间可以扣除,将间断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龄。
工龄折算法: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或特殊工作环境的工人,其连续工龄可以进行折算。
辞职后重新入职:
如果劳动者辞职后返回原公司工作,原公司承认之前的工龄,可以与新单位的工龄合并计算。如果加入新公司,则工龄从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
社保缴纳年限:
劳动者在原单位缴纳的社保,在新单位可以继续缴纳,延续社保缴纳年限。
经济补偿金:
当劳动者与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新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仅计算在新单位工作的年限,不累计之前的工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原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实施细则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