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转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
转出流程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服务大厅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一式两份,参保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审核符合条件办理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入流程
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凭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原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离职后没有单位且想自己缴纳社保的,可以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并办理缴纳。
建议:
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
如果涉及跨统筹地区转移,建议提前咨询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