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通常是用 房产作为抵押贷款的。具体来说,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借款人将自己名下的住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贷款可以用于购买新房、二手房或翻新住房等。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和手续:
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需填写《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等。
贷款银行审查: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
借款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请售房单位在房产收押合同上签章。
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借款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将房屋他项权证给银行,并在房产证上盖抵押章,表示此房屋已作抵押。借款人结清贷款后,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使房子重新属于借款人所有。
因此,在房贷过程中,抵押给银行的通常是房产证或房产本身,具体形式可以是产权证抵押或房产实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