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逮捕与送看守所
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会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并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讯问
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以确认其身份和犯罪事实。
立案侦查
如果在讯问过程中发现被逮捕人有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收集相关证据。
移送检察院
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材料、证据和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完成,且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后,案件将再次移送至人民检察院,此时人民检察院将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院审理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将作出起诉决定,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
辩护与会见
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律师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等。
在整个过程中,家属和律师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