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版权,即电影著作权,是指电影作品的个人作者或者公司对其作为制片人所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影视版权涵盖了以下17项权利:
电影发行权:
指电影作品在影院、电视台等渠道的发行权利。
电影放映权:
指在电影院等场所放映电影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
指通过互联网等网络传播电影作品的权利。
复制权:
指制作电影作品的复制品的权利。
出租权:
指将电影作品出租的权利。
展览权:
指公开展示电影作品的权利。
表演权:
指在公开场合表演电影作品的权利。
放映权:
指在公开场合放映电影作品的权利。
广播权:
指通过广播方式传播电影作品的权利。
摄制权:
指制作电影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
指将电影作品改编为其他形式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
指将电影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的权利。
汇编权:
指将多个电影作品或其他作品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
发表权:
指决定电影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
指在电影作品上标注作者身份的权利。
修改权:
指修改电影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
指保护电影作品不被篡改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电影作品在创作、传播和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确保创作者的劳动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