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费用,也称为劳动保护费,是指 劳动者因工作而付出的必要开支,主要包括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这笔费用主要用于预防员工事故和职业病,一般用途是采买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由用人单位负责支出。
劳保费用不仅包括物品,还可能包括保健食品待遇,范围涵盖头部、面部、眼睛、呼吸道、听力、手部、脚部、身躯和高空等防护用品。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方面,有一定的标准:
1. 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 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 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4. 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劳保费用是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税前有一定的列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