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认定敲诈勒索罪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要件。
2. 敲诈勒索罪与绑架罪的区别在于,敲诈勒索罪是以释放人质为条件索要财物,而绑架罪是以加害或者继续扣留人质相威胁索要财物。
3.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抢劫罪是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劫取财物,而敲诈勒索罪是扬言将要施加暴力相威胁,从而以后索取财物。
4. 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在于,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而敲诈勒索罪则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是一种严重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通过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触犯本罪的,根据数额大小和其他情节的严重程度,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