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拘留证一般会在决定作出后的 短时间内下达给被处罚人,并确保家属得到及时通知。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立即下达:
若公安机关能够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则拘留证会在宣告时当场交付给被处罚人。
2日内送达:
若无法当场交付,公安机关应在2日内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送达给被处罚人。
30日内作出决定: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一般应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案情重大或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通知家属:
无论是否当场宣告,公安机关都应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在特定情形下(如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此时可以暂时不通知,但一旦情形消失,应立即通知家属。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的拘留证通常会在决定作出后的2日内下达,并确保被处罚人及其家属及时收到通知。若案情复杂,则可能会在30日内作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