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要在 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具体来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因此,对于你购买的位于A市B区的商品房,你应该前往A市B区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在申请时,你需要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如购房合同等。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还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A市B区)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咨询。
此外,如果选择线上登记的方式,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或二维码进行操作,无需亲自到现场办理。线上登记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以参考相关网站或提供的操作指引。
建议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详细的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登记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