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债权债务关系:
信用是货币使用权的暂时让渡,债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将一定数量的实物或一定数额的货币使用权暂时让渡给债务人。
债务偿还性和债权收益性:
信用活动建立在有偿的基础上,债务人应遵守承诺按期偿还商品或货币并支付利息,债权人则有要求对方按期足额偿还商品或货币并支付利息的权利。
风险性:
信用活动的风险性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
流动性:
信用活动具有流动性,意味着债权和债务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或转让。
人格性:
信用作为一种资格,它表明一种特定的法律和社会身份、地位;信用是一种道德上的人格利益;信用体现为一种人格权。
财产性:
信用以财产为基础;信用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侵害商事信用要承担财产责任。
信息性:
信用由信息构成;信用是一种信息服务机制;信用也是一种信息监督机制。
标识性:
信用具有明确的归属和标识性。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信用的基本框架,是理解和分析信用现象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