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指 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本质是一种自卫行为,法律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为保护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必要手段。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起因条件:
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对人身安全、财产等的伤害,手段包括暴力和非暴力,对象不仅限于个人,还包括国家、公共利益等。
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如果侵害已经结束,则不能构成正当防卫。
主观条件:
实施防卫行为的人必须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正当动机。
对象条件: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及其不法侵害行为,不能针对合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应当积极采用这一权利进行自卫,以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