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落户的条件如下:
半年社保稳定就业居住落户
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8+1”县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落户
在“8+1”县(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平迁至“12+2区域”的条件
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取消了年龄限制。
技能人才入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
年龄45周岁以下的外地户籍。
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现所在单位推荐。
投靠入户
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
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人才入户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
“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经人社部门认定,在成都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符合成都市技能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
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居住证积分入户
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