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物业负责的保管期限至少为 72小时。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快递:
快递到达后,物业应至少保管72小时。超过保管期限未领取的快递,物业应通知业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殊快递:
对于易腐、易损或有特殊要求的快递,物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保管期限。
通知与领取:
业主应按照物业的通知及时领取快递。对于未按时领取导致的损失,物业不承担责任。如果业主在通知取件后24小时内未领取快递,物业应再次通知业主。超过48小时未领取的快递,物业有权收取超时保管费,收费标准应提前公示。
建议:
业主应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快递,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或损失。
物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快递,并在快递超过保管期限时及时通知业主,以便业主能够及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