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期间,职工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 工资收入。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
其中,21.75天是法律规定的“月计薪天数”,即一年365天除以12个月再减去法定休息日得出的标准天数。
月工资的确定
月工资 = 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含加班工资。
如果职工在单位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
年假工资的具体计算
如果职工正常休年假,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工资支付。
如果职工因未休年假需折算工资,则应按以下公式:年假工资 = 日工资 × 休假天数。
对于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举例说明
假设某职工的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为10个月:
月计薪天数 = 21.75天
日工资 = 8000 ÷ 21.75 ≈ 367.82元
如果该职工休了5天年假,那么这5天的工资为:367.82元/天 × 5天 = 1839.10元
如果该职工未休年假,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为:
日工资 × 200% × 休假天数 = 367.82元/天 × 2天 × 200% = 1471.28元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了不同工龄段的带薪年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了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支付标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进一步明确了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计算带薪年假工资时,应综合考虑职工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和带薪年假天数,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