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公司必须实缴注册资本:
1.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
2. 证券行业公司,如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3. 保险行业公司,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等。
4. 其他金融和类金融公司,如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
5.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6. 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7. 上市公司及在三板或四板上市的公司,以及这些公司的对外投资部分。
8. 根据《公司法》规定,之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出资期限超过了法定期限,应当逐步调整至法定期限内完成实缴。
请注意,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可能会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而变化,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