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和开庭当天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开庭前准备
查看法院材料:
原告方需查看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费预交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
被告方需查看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
预交诉讼费:
收到诉讼费预交通知书后七日内要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搜集证据:
被告需写下答辩意见,搜集整理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官。
确认开庭信息:
确认开庭时间、地点、方式及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庭等候。
开庭当天注意事项
携带证件和证据:
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证据原件,提前到达法院。
通过安检后出示传票,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座。
禁止携带物品: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其他物品如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等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庭审纪律:
保持安静,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听从法庭工作人员的指挥,按照指定座位就坐。
庭审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或打断他人发言。
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使用礼貌用语,称呼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发言时应先征得法官同意,保持谦逊、理性的态度。
清晰表达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