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过期后的处理办法如下:
过期1个月内
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
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
过期2-6个月
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
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
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
超过6个月
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但需要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
逾期不理会
如果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一般情况下专利权彻底终止,无法恢复,可供全民使用。
有正当理由的情况
如果专利过期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的,专利权人可收集相关证据,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需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建议
及时补缴:专利权人应密切关注年费缴纳日期,确保按时缴纳,避免因错过缴费期限而产生额外费用或丧失专利权。
保留证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专利过期,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
重新申请:若专利权彻底终止且无法恢复,可以考虑在原有技术方案基础上,加上新的或改进的技术方案重新提交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