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保险,全称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它是指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员工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采用团体方式投保,使得保险费率更加合理,管理更加便捷。
团体意外保险的主要特点包括:
团体投保:
投保人为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为该单位的在职员工。
保险责任: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给付方式: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通常包括死亡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
费率合理:
由于团体成员从事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无关,而是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职业,因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通常较低。
管理便捷: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操作。
保单效力: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投保团体可以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而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
团体意外保险不仅为员工提供了额外的安全保障,还有助于企业增强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是现代企业员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