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税的部门和单位包括:
海关代征
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于办理报关进口计征关税的同时,代征代缴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委托代征单位
为了加强对零星分散税款的源泉控管,方便纳税人缴税,对边远地区的零星税源,一般委托乡、村和信用社等单位代征税款。
公司内部部门
一般由公司的财务或劳资等管理部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实践中,财务部门主责代扣代缴工作,也有由负责计算薪资的劳资部门主责的。
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
发放工资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总包工程单位为代扣分包工程单位的营业税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
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社会保险费、其他保险费等的办理。
国家税务局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免)税等的办理。
委托国税机关代征
在暂未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办税模式的地区,地税机关可委托国税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以及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
总结:
代缴税的部门和单位涉及海关、委托代征单位、公司内部财务或劳资部门、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以及在特定情况下由国税机关代征的地方税费。这些部门和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税务机关的委托,承担相应的代扣代缴税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