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再审意味着 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或证据不足的问题,或者一审判决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在当事人、诉讼请求等方面存在遗漏。基于这些原因,二审法院会裁定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具体影响包括:
事实认定和证据不足:
原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能会被发回重审。
违反法定程序:
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也会被发回重审。
遗漏当事人或诉讼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同样会被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进行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审结案件。对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后,如果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发回重审,必须依法作出判决、裁定。
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防止因原审法院的错误或疏忽导致判决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