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和解是指在 法院的主持下,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债务偿还达成的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这种协议可以是关于偿还部分债务、延长偿还期限、减少利息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债务和解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律规定债务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债务和解的流程通常包括:
债权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协商: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签订和解协议:
双方就债务的偿还金额、方式、期限等达成新的协议,并签订书面和解协议。
履行和解协议:
债务人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并结束债务关系。
债务和解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债务人的债务负担,避免破产清算等严厉手段,同时债权人也有机会收回部分或全部债权,相比漫长的诉讼和执行过程,和解是一种更为快速和经济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