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辖区是指 一个行政单位部门所管辖的区域。根据《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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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乡、民族乡、镇分为村、民族村。
行政辖区包括以下几级:
一级省级行政区: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
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县级行政区:
包括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
包括街道、镇、乡、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
每个行政单位部门,如市辖区,都有明确的行政辖区范围,负责该区域内的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了解具体的行政辖区范围有助于更准确地理解行政区划结构和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