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普通人群住院报销
镇内住院: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1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0%;
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个人自费合规医疗费用累计28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50%。
镇外住院: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26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50%;
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个人自费合规医疗费用累计42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10%。
普通人群门诊洗肾报销
在镇内门诊洗肾,医保目录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报销60%;医保目录范围外个人自费的部分,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的部分报销50%。
家庭病床报销待遇
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包括巡诊费)报销70%。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门诊报销待遇
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市门诊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的,合作医疗将对超出限额部分的医保用药费用报销50%。
其他特定病种报销
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的医疗费用按相应镇内、镇外住院待遇赔付。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门诊透析治疗费用报销规则与门诊洗肾相同。
门诊报销标准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大病报销标准
镇风险基金补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