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用是指 将公共财政支持的车辆或其他公款用于个人非公务目的的行为。这通常涉及公务员或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将公物、公油、公卡、公款等用于私人出行、旅游、接送亲友、私人事务等,这些行为均被视为滥用职权,违反了公车应专门用于公共服务的原则。
公款私用的具体情形包括:
1. 使用公车接送非公务的亲人或朋友。
2. 驾驶公车进行私人旅游或拜访亲戚。
3. 利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
4. 借公车走亲访友或外出旅游。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原则,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触犯法律,如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因此,公款私用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