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体户交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
销售商品适用3%的税率;
提供服务适用5%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
查账征收:根据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按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
定额核定征收: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地方税费
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的1%缴纳。
纳税申报
办理税务登记后,需定期向税务局申报纳税,申报方式可以是上门申报、邮寄申报或网上申报;
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年终汇算清缴。
起征点
加工/修理的起征点为3000元/月;
销售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可能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其他注意事项
个体户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但可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2000元;
税务部门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无建账能力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部门有权核定个体户的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请根据您的具体经营情况,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指导进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