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赔偿的月数主要取决于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的累计缴费时间。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失业金的领取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
最长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
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将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总领取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因此,失业险赔偿的月数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