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企业是指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这些企业包括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乡镇企业一般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和人员,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承担经济责任和纳税义务,从事常年或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经营)执照。
乡镇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它们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运输业、养殖业等多个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乡政企业并不等同于乡政府的行政机构,乡政府是一个行政单位,负责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而乡政企业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